因工作需要,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8年拟公开招聘辅导员12名。根据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招聘岗位性质:编制外聘用
二、应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2、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工作认真、踏实、敬业,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;
3、具有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;
4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。
(二)岗位条件
(1)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、学士及其以上学位;
(2)中共党员;
(3)25周岁以下,要求住校并执行坐班制。
三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: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。
(二)报名方式:
可直接到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报名,亦可通过电子信箱
报名。
联系人: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张老师、林老师;
电子信箱:rsc@fj61.net;
联系电话:0591-87952061。
(三)报名材料
应聘者在报名或笔试时,应按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,向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送交本人的学历(学位)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、报名表(复印件一式 1 份)。
四、考试
(一)笔试
测试与岗位相关的知识、能力、素养,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
(二)面试
1、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:3的比例,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;不足1: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。
2、面试形式:结构化测评。
3、面试内容:主要考核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、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思想、意志品质等综合素质。
4、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。
(三)综合总分
笔试、面试成绩按4 :6 折算为综合总分。
(四)笔试、面试时间:
具体时间由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在学院网站(www.fj61.net)
上发布。
五、考核与体检
(一)考核
考核按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进行。
(二)体检
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,根据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,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。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,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。
(三)如因考核、体检不合格者造成拟聘人选不足时,可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考核、体检。
六、聘用
(一)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,从笔试、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、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聘用人员。在同等条件下,具有高校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。
(二)拟聘人选名单在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(三)如公示无异议,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并办理聘用手续。
七、相关待遇:
参照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执行,享受院内福利待遇。
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
二○○八年五月十三日
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
| 姓名 | | 性别 | | 出生 年月 | | 贴近期免冠 2寸彩色相片 |
| 政治 面貌 | | 学历 | | 学位 | |
| 普通话等级 | | 籍贯 | | 身高 | |
| 计算机等级 | | 英语等级 | |
| 毕业院校及专业 | |
| 应聘岗位 | |
| 原工作单位 | |
| 家庭详细地址 | |
| 联系电话、手机 | |
| 学 习 工 作 简 历 | |
| 奖 惩 情 况 | |
| 论文发表情况 | |
| 有何突出专长 | |
|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 | |
| | | | | | | | | |
注:
1、参加考试时请务必携带一张与贴在招聘教师报名表上相同的2寸照片。
2、报名者填表时须真实,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,一律取消考试资格。